教育部曝光的违反"言行雅正"要求的案例,可分为几类型?
据教育部曝光的信息来看,违反"言行雅正"要求的案例主要可以分为三类。
1、存在违背师德规范、学术不端的问题。
2、存在违反学生权益保护的问题,比如强迫学生购买教材、强制实习、随意调换宿舍等。
3、存在违背教育公平原则的问题,比如私下接受贿赂、替学生考试等。
因此,可以看出从师德规范、学术规范、学生权益保护以及教育公平等多个方面,存在着违反"言行雅正"要求的行为,需要教育部及时加强监管和管理。
(1)在江苏省盱眙市维嘉幼儿园中的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的问题;
(2)在海南省屯昌县民办尚书源幼儿园教师许某某、潘某某拉扯幼儿,让幼儿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第二、学术不端:职务和所得的荣誉都取消
(1)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的问题;
第四:猥亵学生:教师被开除,校长被免职
(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中心小学教师肖某猥亵学生的问题;
第五:性侵学生:老师被开除,校长被免职
1. 教育部曝光的违反"言行雅正"要求的案例,可分为三种类型。
2. 第一种是言论不当,包括发表不当言论、发布不当言论等;第二种是行为不当,包括违反师德师风、违反学术规范等;第三种是其他不当行为,包括违反招生规定、违反考试纪律等。
3. 这些不当行为不仅违反了教育部的要求,也损害了教育事业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教育部需要加强对这些不当行为的监管和惩处,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司是什么?
教育司就是指北洋政府时期省级教育行政机构。1913年1月设置于各省行政公署之内,与内务、财政、实业三司同列,负责全省教育行政,下设3~4科分理教育事务。设司长一人,由大总统任命;科长3~4人。1914年5月改设为教育科,与实业司同归入内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拟订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各级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主要职责
1.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研究各类高等教育改革与建设的宏观社会背景与发展趋势,制定相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推动各类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建设。促进各类高等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科研、社会实践的结合。推动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统筹规划、指导各类高等学校和办学机构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制定本科专业目录、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等指导性文件。指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等有关工作。
3.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组织实施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师资(含实验室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的短期培训工作。组织高等教育有关专家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4.制定各类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统筹规划各类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并指导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与教学工作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性高等教育教学有关成果的奖励和表彰工作。
5.制定各类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及实验室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各类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
6.配合部内有关司局进行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和结构布局调整等全局性工作。
7.宏观指导国务院其他部委教育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人才培养工作。
8.提供各类高等教育教学的信息服务。